关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的解读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自查整改与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处起草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1号)作如下解读。一、修改背景及经过根据《关于国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自查整改与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处起草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271
号)作如下解读。
一、修改背景及经过
根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
2018
〕
17
号)要求,国务院连续大范围清理了涉及机构改革后行政机关职责调整和“放管服”改革领域的行政法规。为确保省政府规章同国务院行政法规相衔接、相统一,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
(
晋政办发电
〔
2019
〕
24
号
)
,省司法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
一是根据通知要求,梳理汇总
11
个省直部门提出的清理意见,并进行形式审查,多次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对不属于清理范围的向起草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商起草部门限期重新报送,初步确定修改
7
件省政府规章。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审查。安排立法处室按职能和立法领域,分别从是否符合上位法规定、是否同当前形势任务相适应等方面,对拟修改
7
件省政府规章的清理意见进行了审查,并请省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了二次审查把关。
三是结合两次审查意见,与相关起草部门进行会商,对审查中有疑义的条款进行深入研究,交由起草部门研究修改,形成最终清理意见,确保拟修改的规章符合上位法有关规定,符合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在完成前期审查工作基础上,省司法厅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拟集中修改《山西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山西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山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办法》《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山西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山西省税收保障办法》和《山西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
7
件省政府规章,提请省政府研究审议。
二、修改内容
(一)关于《山西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山西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于
1996
年
8
月
31
日省政府令第
79
号公布,
1996
年
8
月
31
日施行。为确保与《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调整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定”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布取消第二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和住建部令第
47
号《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相一致,拟对条文中涉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机构的名称作统一修改;对第二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等进行修改。
(二)关于《山西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山西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于
2000
年
5
月
25
日省人民政府令第
142
号公布,
2000
年
5
月
25
日施行,
2011
年
1
月
18
日作出修改。为确保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西省森林公园条例》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保持一致,拟对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三十条等进行修改。
(三)关于《山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办法》
《山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办法》于
2007
年
7
月
27
日省人民政府令第
207
号公布,
2007
年
7
月
27
日施行。为确保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山西省机构改革方案》、《山西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本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的通知》相一致,拟对条文中涉及税务机关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名称作统一修改;对第九条、第十一条等进行修改。
(四)关于《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于
2008
年
4
月
7
日省人民政府令第
219
号公布,
2008
年
5
月
1
日施行。为确保与《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保持一致,拟对第一条、第八条、第十三条中等进行修改。
(五)关于《山西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
《山西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于
2010
年
11
月
8
日省人民政府令第
228
号公布,
2011
年
1
月
1
日施行。为确保与《山西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相一致,拟对条文中涉及国土资源、住房和建设、农业、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名称作统一修改。
(六)关于《山西省税收保障办法》
《山西省税收保障办法》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省人民政府令第
255
号公布,
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为确保与《山西省机构改革方案》《山西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保持一致,拟对条文中涉及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文化、煤炭、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名称作统一修改;按照政府推行数据共享、全面疏解百项堵点问题工作要求,对第十三条等进行修改。
(七)关于《山西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
《山西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省人民政府令第
259
号公布,
2019
年
3
月
1
日施行。为确保与《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相一致,拟删去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四条,对其余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
三、审议情况
2020
年
2
月
17
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
58
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决定对
7
件省政府规章作出修改。
2020
年
2
月
20
日,林武省长签署第
271
号省人民政府令,公布《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